日期:2013-10-28 07:36
息资源采集到发布都进行立法管理,并不断完善,从《1946年农业市场法案》到《1966年信息自由法案》,再到《1995年文书精简法案》。日本则在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多环节均出台了法律,早在1921年日本就发布了第一部《中央批发市场法》,于1971年修订为《批发市场法》,以后每隔5年修订一次,使农产品流通更具公共、公开、公正性;1966年发布并实施《蔬菜生产销售稳定法》,并于1971年、1976年、2002年分别对该法进行修订。因此以法律形式明确市场监测主体、提供信息的义务性、信息发布、市场调控主体、调控方式等等,是当前农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