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8 07:36
态信息等)、发布频率(兼顾短期和中期、定期和不定期)、发布渠道(政府网站、移动终端、传统媒体、电视媒体)等方面进行约定和说明;另一方面,要兼顾当前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阶段,不拘泥信息的形式,能被消化利用为主。
四是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必须立法。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无法可依是导致监测主体不明确、采集标准缺失、市场信息混乱、公信力差等问题的根源,单靠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不能保证市场监测预警工作的连续性和持续性。相比较来看,国外发达国家对于市场监测统计或者以专门法律或者融于其他法律中体现,例如美国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