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7 11:43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科、农林)局(农委)、农技中心、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中心),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农药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业部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规定了387 种农药在15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3650项最大残留限量,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关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