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已启动2013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工作
日期:2013-10-25 11:25

  临高县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县畜牧兽医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进行审核,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批准其实施。栏舍建前、建中均要拍照存档。
  栏舍建成后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组成验收小组到建设地点进行验收,并拍照存档。验收合格且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拨付资金。拨付资金将坚持先建后补、补完为止的原则进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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