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
日期:2013-10-30 16: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的部署,现就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基本涵义。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有偿服务的总称。农机社会化服务
1/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17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