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05 08:38
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防范工作,确保信息传送至海上作业渔船、鱼排。加强回港避风、停泊渔船管理,做好港内及渔船安全、消防设施检查,组织应急演练,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和农业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精神,继续加强与海事部门合作,在重点渔区和港口共同开展商渔船警示教育,对商渔船密集交叉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进行联合巡航和执法检查,要求渔船作业和锚泊时正确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以有效预防和避免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渔政船做好值班和备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