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 以省为主”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日期:2018-04-23 09:38
免,事前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其他班子成员任免后,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通报。农业农村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商财政部后向垦区推荐领导干部,协助加强资产监管和财政预算审核工作,征得所在省同意后由所在省任命。


第十四条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省委全面直接领导,落实垦区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垦区国有企业章程应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第十五条 部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商会议,就垦区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会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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