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23 09:38
策支持、加强服务力度的制度安排。垦区所在省负责垦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国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垦区中央财政预算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即中央基建投资)等,垦区主要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重大体制改革、资产处置等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征求国家有关部门意见。
第四条 垦区所在省全面负责组织推进垦区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垦区省级管理体制变动,重大发展战略调整和重大资产重组,事先征求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意见;办社会职能改革等方案的制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