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23 09:38
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为完善中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突出以省为主的职责,突出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的改革主线,努力把中央直属垦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直属垦区是指黑龙江垦区和广东垦区,以下简称垦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管理体制是指对垦区的管理由垦区所在省负第一责任,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加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