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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5  浏览次数:1101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履行政府职能和完成任务情况

 

1.推进农业立法工作。起草《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2017年3月12日公布施行,为我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我厅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完成《海南经济特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草案)》,并已于8月10日报送省法制办,待省法制办修改并审核后即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

 

2.严格法律审查备案。对于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查和风险评估,全年作出法律审查意见416件,为行政行为合法性提供了切实保障;全年制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4个,已经全部向省法制办申请登记备案。

 

3.规范具体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设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1大项23小项,全年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36件,办结864件,提前办结率达100%,办结提速88%,未发生超时审批情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经依法审查合议,作出复议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后未引起相关行政诉讼。

 

4.完成规章文件清理。按照《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2017年底前,要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的要求,同时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组织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以及“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轮的全面清理,并将废止和修改的清理意见报送省政府,后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20件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7〕90号)予以公布。

 

5.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我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和案卷评查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并组织贯彻执行。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监督,不断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

 

6.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厅领导班子均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认真听取专家论证意见,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实行开门立法,将《海南经济特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草案)》和《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规定(试行)》发布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17年度,厅系统办理执法案件165起,罚款66.59万元。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确保主体和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决定公正合理,卷宗制作、存档规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厅研究编制了“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变动情况和厅部门工作实际及时更新,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8.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接待市县来访群众20余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赴现场对当事人反映的药害、肥害等事故进行专业鉴定,同时责成市县执法机构认真调查了解,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高度重视涉农案件举报投诉,经调查了解在执法权限内的依法立案查处,其余移送或责成相关单位处理。

 

9.加大法律培训力度。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落实干部学法用法要求,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2015—2018年)》,全年举办了厅系统和市县农业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培训人员210人;组织农业执法人员100余名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以及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不断促进“端正执法观念、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目标的实现。

 

10.强化执法考核督查。进行执法证审验清理和补办换发,详细核实并及时掌握执法人员岗位变化情况,确保执法证件的有效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厅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并将向省法制办报送考核结果,以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收集各市县执法案卷共20宗,经审核筛选后向农业部报送案卷3宗,其中三亚市选报案卷获评农业部2017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11.注重典型案例示范。全年多次向农业部报送我省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执法典型案例,为全国执法案例汇编提供素材;根据省普治办《关于做好以案释法案例选编工作的通知》,收集整理农业执法相关案例并进行全面深度的评析,充分提炼其对法律诠释及适用的参考意义。

 

12.加强法律普及宣传。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对近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我省地方法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主题宣讲,同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10余次,接待咨询群众11万余人,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在依法维权中的疑难问题;全年共编印宣传资料21.5万份,出动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1893余人次。

 

(二)落实报告报送要求

 

按要求认真总结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及时向省政府报送我厅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2016年度依法行政自查自评报告,并向农业部报送我省年度农业综合执法情况、年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同时通过海南农业信息网进行社会公开。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立我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和兼职法律顾各1名,公职律师1名,负责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农业执法稽查处牵头协调厅各部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部署开展各类相关工作。厅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集体学习了今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四)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意见》要求,并根据近年来已经修改的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我厅开展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由执法处牵头组织厅相关部门对《海南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全面梳理审查,修改其中已不符合最新规定和难以操作的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规范处罚幅度等,拟于完成后报省法制办备案。

 

(五)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

 

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业厅行政诉讼应诉制度》,规范并明确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等。2017年我厅无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六)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及整改情况

 

2017年8月,根据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安排,我厅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建立资料台账,以充分准备迎接督察组检查;其后根据督察组反馈的情况进行认真整改,健全工作制度并完善有关资料,促进单位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业投入品监管等农业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例如肥料产品监管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和法律依据,需国家和地方逐步进行立法予以规范。

 

二是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进行调整;农业执法人员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不够严格。

 

三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农业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强化,执法责任制应进一步压实。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持不懈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法律审查评估,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监督指导,改善装备条件,持续提升农业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四是配合省法制办加快推进《海南经济特区种子管理条例》的立法进度,为加强我省种子监管并推动种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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