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办〔2017〕41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农业执法大(支)队,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农〔2017〕10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农业厅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海南省农业厅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农〔2017〕10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宣传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让农业部门勇于担当扛起农药管理的责任,让农药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让全社会支持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依法制药、依法建农。
二、主要内容
(一)宣传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和农药转型升级,宣传修订《条例》的重要性。
(二)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解读《条例》在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等方面的要求。
(三)宣传《条例》新设制度及要求。既要宣传登记许可有关规定,更要宣传新增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的职能及要求,逐级压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
三、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20日。
四、主要方式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新《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宣传与培训并进。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农药监管及执法人员、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使用大户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条例》立法背景、意义和重大调整,准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要组织力量把宣传资料带到村送到户,利用赶集天在集市发放宣传资料,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手机短信、宣传车等进行广泛宣传,在农贸集市、村委会宣传栏等农民群众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条幅等。
三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条例》的现场宣讲、座谈、咨询服务,多角度解读《条例》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正确理解和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群众解疑释惑,使宣传活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学习、宣传、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以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以及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条例》设立的主要制度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内容,把宣贯工作的重点下移到基层,到门店,到基地,到农户,提高宣传的针对性。
(三)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结束后,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的动态信息及图片资料、总结报送省农业厅农业执法稽查处。
联 系 人:李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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