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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14-11-08  来源: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1919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8号)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2014年工作任务,《2014年海南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公示时间从2014年10月17日起至2014年10月23日止。


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周经侠,联系电话:0898-65339342。

 

 

       海南省农业厅
                                                     
2014年10月17日

2014年海南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补助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8号)的要求,结合近年我省项目实施情况和2014工作目标任务,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通过技术物资补贴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在我省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减少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培肥土壤,增强地力,提升耕地质量。
二、目标任务
2014年,计划在全省7个项目单位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面积共计83.31万亩。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秸秆还田率力争达到95%以上,有效减少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现象,土壤理化性状明显改善。
三、实施的条件、区域和规模
(一)实施的条件。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突出规模效应的原则,优先选择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机场周边等粮食播种面积大、茬口紧、秸秆禁烧压力大的区域实施,原则上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不少于30万亩,具备当年实施秸秆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的条件。优先选择粮食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实施。同时,考虑当地土壤肥料技术推广机构健全情况,技术力量能否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当地生产条件和土地经营承包方式。
(二)区域和规模。2014年选择确定文昌市、儋州市、海口市、琼海市、定安县、屯昌县和保亭热作所等7个项目单位实施秸秆还田腐熟技术。计划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面积合计83.31万亩。其中,文昌市13.33万亩、儋州市12.5万亩、海口市11.66万亩、琼海市15万亩、定安县11.66万亩、屯昌县11.66万亩和海南省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7.5万亩(详见附表)。
四、主推技术模式
(一)
秸秆粉碎还田腐熟技术
稻田秸秆平铺翻埋还田腐熟技术,具体操作如下:
1、秸秆平铺。将上茬作物秸秆粉碎为10-15cm后均匀撒在田间,切忌碎草成堆。
2、施用腐熟剂。腐熟剂按2公斤/亩的用量与适量泥土或底肥拌匀,撒施到秸秆上。同时每亩加施农家粪肥100-200公斤或尿素5公斤调节碳氮比。
3、耕翻灭茬。施腐熟剂施肥后立即用灭茬旋耕机进行灭茬,将秸秆翻埋入土,深度10-15厘米。
4、水的管理。将作物秸秆翻埋入耕层土壤后即可开始灌水,灌水深度7-10厘米。开始时不可灌大水冲,避免将腐熟剂中的菌种冲走而影响腐熟效果。
(二)秸秆沟埋还田腐熟技术
秸秆沟埋还田腐熟技术,具体操作如下:
1、挖沟、铺秸秆。在田间挖宽40厘米、深30厘米的沟,沟与沟间距根据需要确定,将秸秆铺进沟中。
2、施用腐熟剂。按每亩施2公斤腐熟剂配施5公斤尿素调节碳氮比,撒入秸秆表层,轻拍秸秆,使菌种抖落到秸秆下。
3、浇水。水满沟即可。
五、资金分配原则与资金使用方式
(一)资金分配原则。按照“实施条件与项目要求符合,资金与工作任务匹配”的原则,根据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工作基础、目标任务,测算分配项目补助资金。为确保发挥项目效益,推进各项技术集中连片大面积实施,原则上每个项目县补助资金不少于80万元。
今年,农业部、财政部下达我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资金为1000万元。资金安排如下:文昌市160万元、儋州市150万元、海口市140万元、琼海市180万元、定安县140万元、屯昌县140万元和海南省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90万元(详见附表)。
(二)资金使用方式。资金采用物化补助方式,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购买秸秆腐熟剂。施用秸秆腐熟剂亩成本低于12元者,剩余的资金用于购买秸秆腐熟剂用于扩大实施面积。采取统一供应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将秸秆腐熟剂发放到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户手中。
六、补助对象和标准
2014年海南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补助对象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户,补助标准是每亩12元,以发放秸秆腐熟剂的物化方式补助。
七、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是: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琼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文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儋州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屯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局和海南省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
八、组织实施措施
(一)制定省级方案。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要求,科学界定实施区域和规模,明确推广应用技术模式,筛选确定实施单位,细化目标任务,测算分配补助资金,并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公示7天以上,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定区域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本区域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区域、实施面积、补助数量、物资招标采购程序和补助物资发放程序以及项目管理监督措施等。
(三)严格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物资的招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根据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按照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公开招标确定所需秸秆腐熟剂。在设置招(投)标企业资格时,有秸秆腐熟剂在项目区有效性和适宜性方面的要求。同时,做到中标产品的生产企业2家以上,并将中标企业和生产供应补助物资名册报省土壤肥料站,由省土壤肥料站报农业部备案。
(四)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要按照本区域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确定实施区域、实施面积、补助数量和补助物资发放程序;要组织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对企业供应的补助物资进行核实、发放、登记造册,并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反馈农民意见,公示要以照片的形式存档;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与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补助物资。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实行合同管理。省级农业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补助物资质量标准与发放程序、资金管理以及奖惩措施等。项目实施单位要与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及服务合同,并报省土壤肥料站备案。
(二)加强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市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和验收考核,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要求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强化档案管理。按照一县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和保存档案,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使用的招标采购物资进行抽样封存。省农业厅在审查补助物资投标企业资格时,将查验企业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并组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封样随机进行质量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企业,并组织抽样复检,确认产品质量不合格后,取消其供货资格。
九、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4年8月,制订工作方案。
(二)2014年9月,组织技术培训。
(三)2014年10月,组织秸秆腐熟剂产品招标工作。
(四)2014年11-12月,多形式组织推广稻田秸秆腐熟技术,对补贴农户分发腐熟剂和明白纸,并进行公示。同时,开展秸秆腐熟剂试验示范,建立秸秆腐熟剂应用示范区。
(五)2014年12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六)因作物种植期安排及自然因素影响,本年度项目未完成的,可跨年度实施,实施单位要事前报告省农业厅。
(七)2014年12月5日前,将项目年度总结上报给农业部和财政部。

附件: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县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列表: 1-2014年海南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公示.doc
     2-附件: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县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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