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年工作实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重视,只要政府高度重视,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就能抓好,安全就有保障。政府作为市场和社会的主要监管人,应当起到主要的责任,就是要保证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现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适应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健康的大事,各地出现的毒生姜、毒大米等农药污染、化肥污染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使得食品安全方面需要从源头上抓起。可持续发展对于农业非常重要,跟政绩挂钩可以弥补地方政府注重眼前,不顾以后的弊端。
提高政府监管的效力,还必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政府面对农产品质量违法时,能真正实现重拳出击,打一拳就让违法者一辈子都记住,永远都不敢再铤而走险。同时,政府也要把监管的触角前移,建立巡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不合格产品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使得农产品质量真正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