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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遇上土地纠纷 政府出钱帮打官司

发布日期:2014-11-26  来源:海南日报  浏览次数:3833
  11月25日讯(记者黄能  特约记者高智)“现在就等法院宣判了,相信会有一个公平的判决。”昨天上午,走出东方市人民法院,该市江边乡土眉村委会主任符规冲跟同来的村干部说。
  在江边乡进行土地“三过”清理时,土眉村有一宗100多亩的土地租金过低,经多方调解,始终无法跟承包户刘某达成协议,村委会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他们的律师是东方市政府出钱请的。
  “说实话,如果不是政府帮忙,我是没有能力去告承包土地的老板的,搜集证据、找律师、出庭,哪一件都不是简单的事。”今年51岁的符规冲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一次跟法院打交道。
  今年3月,东方市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大海任组长的清理工作组,在江边乡开展土地“三过”问题整治,在清理过程中对不愿调解及调解不下的“三过”土地由市政府出资,协调市司法局委派5名律师,在乡政府的参与下,帮助村委会打官司。
  “以前政府也有委派我们的律师帮老百姓打官司的,但是规模远没有这么大,已拨出的调查费和应诉费就达20万元。”东方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也是5名律师之一的符开政告诉记者,现在政府给定每宗案子的费用是3000元,与村委会自己找相比,一宗案子至少能节约2000元的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村民们的法律和维权意识普遍得到提高,这带来的影响要深远得多。
  “江边乡的土地‘三过’问题十分突出,有的租金低到每亩每年1元多,严重损害村民利益。”清理工作组副组长、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波介绍,该乡有77宗承包土地涉及承包年限过长、面积过大和租金过低“三过”问题,面积达8.5万多亩,其中5万多亩平均每亩每年的租金不足20元。
  “在清查过程中还发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承包面积、拖欠租金、不交流转增值费等其他严重损害村民利益的问题,处理这些问题又比较复杂,涉及法律等方方面面。” 刘海波说,考虑当地村干部文化水平不高和法律意识比较欠缺,市政府特意安排经费,请来律师帮助村委会准备法律文书、起诉等。
  截至目前,江边乡77宗“三过”土地中通过法庭或庭外途径调解成功的共18宗,通过督促起诉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有47宗,条件发生变化不予处理的12宗。
  张大海告诉记者,从今年9月起,东方市在江边乡试点的基础上,把整治范围扩大到三家镇、大田镇、东河镇、天安乡4个乡镇。初步统计显示,4个乡镇涉及“三过”的土地承包合同宗数为463宗,面积15万多亩,拖欠租金340多万元。相关调解或司法程序解决工作将逐步铺开。
  东方市委书记吉明江表示,要把解决农村土地“三过”问题作为推进法治东方建设的重要实践,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依法执政,彰显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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